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商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总额增长50%

中国网财经

2019-01-14 11:36

  中国网财经1月14日讯 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于2019年1月14日(星期一)上午10时举行新闻发布会,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介绍2018年全年进出口情况,并答记者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统计分析司司长李魁文(中国网 宗超 摄影)

  以下为文字实录:

  记者:李司长,我们知道12月初跨境电商政策经过发布会进一步明确了,不仅扩大了税目范围,也扩大了个人交易限值的额度。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和出口的年度数据,特别是12月份的数据,有没有明显的或者较大幅度增长?谢谢。

  李魁文:谢谢你的关注。跨境电商一直是海关监管的重要领域。《电子商务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这为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保护消费者权益和知识产权等方面提供了法律支持。其中,海关总署积极配合商务部研究制定了过渡期后跨境电商新的监管总体方案,配套制发《海关总署关于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出口商品有关监管事宜的公告》,明确了跨境电子商务监管的适用范围、参与主体责任等要求,包括增加了一系列新的监管服务措施,进一步规范强化了跨境电子商务的监管。

  有一条数据跟你分享。2018年通过海关跨境电子商务管理平台零售进出口商品总额1347亿元,增长50%,其中出口561.2亿元,增长67%,进口785.8亿元,增长39.8%。

  下一步,海关总署将对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和出口的信息化系统进一步完善,实现对税收管理、额度控制、申报管理等功能的优化升级,进一步满足跨境电子商务海关监管业务需要,也更好服务于广大网民。谢谢。

( 编辑:李嘉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