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保监会要求银行稳妥处理 股权质押融资风险

新华网

2018-10-20 11:01

  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有望得到进一步缓解。19日,中国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科学合理地做好股权质押融资业务风险管理,在质押品触及止损线时,质权人应当综合评估出质人实际风险和未来发展前景等因素,采取恰当方式稳妥处理。

  股票质押作为上市公司的一种融资手段,目前分为场内股票质押和场外股票质押。据券商研报统计,以13个月质押期为例,由于2016年至2017年新增股票质押规模处于高位,2018年四季度仍将面临股票质押到期高峰。在股价大幅波动之际,风险也潜藏其中。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董希淼对记者表示:“对于银行来说,首先要开展风险排查工作,掌握风险敞口,提前预防相关风险。对于质押品触及止损线的情况,在企业自身经营正常的前提下,只是因为市值下降而引发股权质押风险,可以适当放宽相关要求,银行、券商等金融机构要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以稳妥方式处理,企业也要对金融机构如实反馈情况。”董希淼表示,股权质押融资仍属于相对小众的业务,开展的银行较少,对风控把关也比较严,目前整体风险仍可控。

  记者从多家银行了解到,目前暂未收到关于股权质押融资风险处理的具体通知和措施,正密切关注监管相关指示。

  “现在做股票质押融资的股东信用并没有变差,他们仍然按照合同约定按时给付利息。”一家股份行有关人士对记者表示,一旦质押物股票大幅贬值,当低于约定的履约保障比例时,银行可以要求提前还款或者卖出股票。但此时股东拿不出钱提前还款,也不愿意卖股票,通常会选择补充质押,而随着股价继续下跌可能再次触及履约保障比例。

  在具体处理时,“对于流动性紧张的公司,会适当放宽时限,具体要看融资人本身的业务进展和经营水平,一个个地去谈处置方案,包括找接盘方、出台稳定股价措施等。最极端的做法是冻结股票,但我们没有这么做。”一家股份行资管部总经理告诉记者。

( 编辑:郭伟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