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5个月内连遭13次处罚 南昌新曝信贷流入股市

中国经济网

2019-08-27 10:40

  银保监会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2019年第7号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赣银保监罚决字〔2019〕7号)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银行”,000001.SZ)南昌分行存在贷款监管不到位导致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股市及购买理财产品的违法违规事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中国银保监会江西监管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今年平安银行罚单连连。据中国经济网记者不完全统计,仅从2019年4月起,平安银行就至少吃到13张罚单。

  据《投资时报》报道,仅今年4月内,平安银行就至少吃到了8张罚单。4月4日,平安银行大连分行因集团客户授信统一管理不到位,形成实质性信用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中国银保监会大连监管局决定给予其罚款50万元的行政处罚。同日,中国人民银行石家庄中心支行对外宣布,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对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罚款10万元,对四名相关责任人各处罚款1万元。平安银行青岛分行又因该分行存在信贷资金违规流入资本市场和房地产市场、信贷资金被挪用、贷前调查不尽职的违法违规事实,被银保监会青岛监管局处罚90万元。

  4月9日,平安银行郑州分行因存在违反安全管理要求的行为,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对其处以2万元罚款。次日,平安银行股份天津分行因存在发放固定资产贷款未执行受托支付;员工大额消费贷款管控不到位;部分信贷资金被挪用三宗违法违规行为,天津银保监局对其处以罚款人民币合计130万元。

  4月22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银行合肥分行存在未按规定进行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和报送银行结售汇统计报表的违法行为,被国家外汇管理局安徽省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处以罚款合计人民币6万元。23日,中国人民银行天津分行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显示,平安银行天津分行存在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行为,处以罚款20万元;并对直接责任人及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各处以1.5万元罚款。4月24日,平安银行石家庄分行再次受罚,而原因颇让人大跌眼镜。该分行因为“未经批准设立分支机构;报表数据不真实;贷前调查不尽职;贷后管理不到位”等多项违规,被河北银保监局合计罚款200万元。

  此外,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4月24日决定的行政处罚信息(温银处罚字〔2019〕7号)显示,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对其辖区内的平安银行温州分行开出来总金额共计739.81万元的大额罚单。处罚内容包括:第一是为非法平台提供支付服务等违反有关清算管理规定的行为,第二是利用内部过渡户办理客户备付金互转,第三是为单位商户设置个人账户作为收单账户。对此,央行温州市中心支行指出,其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69.12元,并处罚款人民币537.69 元;其二,根据《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其三,根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给予警告,处罚款人民币3万元。

  5月6日,中国人民银行官方网站发布青银罚字〔2019〕第4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平安银行青岛分行违法类型为“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内容为“对单位罚款二十万元,对责任人罚款两万元。”5月15日,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在其官网上发布了一则行政处罚记录,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因征信违规,被央行处以20万元的罚款。根据处罚信息公示表内容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分行违反了《征信也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对单位罚款20万元,对责任人罚款2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是2019年5月6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网站5月17日决定的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辽汇检罚〔2019〕01号)显示,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违反外汇账户管理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被国家外汇管理局辽宁省分局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处罚原文:

( 编辑:赵金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