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规买卖公司股票 招行时任行长助理刘辉遭监管关注

中新经纬

2020-08-08 08:58

  上交所网站7日发布的监管措施决定显示,因存在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的行为,招商银行时任行长助理刘辉被予以监管关注。

  经查明,2020年3月9日,招商银行时任行长助理刘辉买入公司股票18000股,买入金额为618120元。2020年3月21日,公司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

  上交所指出,刘辉作为上市公司时任高级管理人员,其在定期报告披露前30日内买入公司股票的行为,构成定期报告窗口期违规买卖公司股票,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第十三条,《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1.4条、第3.1.7条等有关规定及其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考虑到刘辉承诺,三年内不卖出上述违规买入股票,三年后如卖出该部分股票,所得收益归上市公司所有,据此可酌情从轻处理。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17.1条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和监管措施实施办法》有关规定,对刘辉予以监管关注。

  据招商银行2019年年报,刘辉1995年4月加入招商银行,历任招商银行总行计划财务部副总经理、市场风险管理部总经理、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兼投资管理部总经理、投行与金融市场总部总裁兼资产管理部总经理,2019年4月起任招商银行行长助理。兼任招商银行总行资产管理部总经理、招商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招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亚洲金融合作协会理事。

( 编辑:王擎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