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农商银行被罚1948万:为身份不明客户提供服务

中新经纬

2020-10-01 07:04

  央行网站30日公布三张罚单,对三家金融机构及6名相关人员进行处罚。其中,因存在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等违法行为,北京农商银行被罚款1948万元。

  具体来看,银管罚〔2020〕27号罚单显示,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建立、落实预付卡业务相关制度等9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裕福支付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218.79624万元,并处罚款1234.79624万元,罚没合计1453.59248万元。

  对裕福支付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网络支付事业部总经理江洪波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8.8万元。

  银管罚〔2020〕28号罚单显示,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行存在未经授权查询企业信用报告(含信贷信息)等7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该行给予警告,并处罚款299.5万元。

  对时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反洗钱主管行长章波、时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反洗钱主管行长宋子华、时任盛京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综合员张晓蒙,分别罚款5.7万元、3.5万元、1万元、

央行网站截图

  银管罚〔2020〕29号罚单显示,北京农商银行存在为身份不明的客户提供服务或与其进行交易等4项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对其罚款1948万元。

  对时任北京农商银行副行长、监事长于辉、时任北京农商银行副行长曾林峰,分别罚款12.8万元、3.2万元。

( 编辑:王擎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