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药监局:11家企业12批次“补骨脂”不符合规定

中国网财经

2019-11-01 09:25

  中国网财经11月1日讯(记者 牛荷)日前,国家药监局发布的“关于83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通告(2019年 第75号)”显示,江西广炅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补骨脂被安徽省食药检验研究院检出含量测定不符合规定。

  通告显示,经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检验,标示为江西广炅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亳州市贡药饮片厂、湖北龚盛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国市祁澳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药都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云南福林堂药业有限公司中药饮片厂、成都鹤祥天药业有限公司、成都吉安康药业有限公司、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2批次补骨脂不符合规定,标示为吉首湘泉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安徽黄太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安徽援康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安徽致良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铜陵禾田中药饮片股份有限公司、湖南省金翼堂药业有限公司、湖南省南国药都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燕兴药业有限公司、安徽强正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江西和硕药业有限公司、甘肃康乐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明辉恒通药业有限公司、庆阳神州同泰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四川五芝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宁夏明德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6批次补骨脂(盐补骨脂)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为含量测定。

  国家药监局表示,对于不符合规定药品,已要求相关企业和单位采取暂停销售使用、召回等风险控制措施,对不符合规定原因开展调查并切实进行整改。

  对此,中国网财经记者致电了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等几家公司,其中致和堂质量管理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对补骨脂(批号181101)进行了能力范围内的召回,并进行销毁。这位负责人告诉记者,公司的药品都是检验合格之后才会推广到市场上,对于市场上抽检到的不合格药品,主要原因有两方面:一是取样过程所存在差异性问题;二是公司很多样品是在终端进行抽样的,有一些终端的小药店并不是公司的直接客户,他们所销售的公司药品可能是中间已经转过好多家。“这些小药店在进行抽检的时候,一般不会全部检测,而是取一部分进行抽检。这样一来,就不是很确定所取出抽检的几百克样品是否还是公司原来的样品。”

  这位负责人称,公司对于流通到市场上的药品都留有样品,如果在市面上接到药品不合格的通知,公司会先对自己相应的留样药品进行复检,比如,此次不合格的补骨脂(批号181101),公司的复检结果为合格。

  天眼查显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注册资本3000万元,是一家集中药饮片、花草茶生产销售为一体的中药企业。

( 作者:牛荷   编辑:张润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