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双宁药业等9家企业12批次中药饮片不合规 被责令暂停销售

中国网财经

2019-11-07 15:26

  中国网财经11月7日讯 今日,山西省药监局发布的“关于12批次药品不符合规定的公告”显示,经山西省食药检验所等5家检验机构检验,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中药饮片不符合规定。

  公告显示,安徽朱氏康豪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小通草;酒泉市培丰中药材生态种植加工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砂仁和1批次通草;安徽华鼎堂中药饮片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山药和1批次柏子仁;安徽普键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骨碎补和1批次桑寄生;安徽孟氏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白鲜皮;安徽济善堂中药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蒲黄;河北双宁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砂仁;芍花堂国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柏子仁;安徽盛海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的1批次女贞子被检测出不符合规定,不符合规定项目包括性状、含量测定、黄曲霉毒素等。

  山西省药监局表示,对上述不符合规定的药品,相关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要责令相关企业暂停销售使用、召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有关规定立案调查并实施处罚,涉及犯罪的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并查明不合格原因,制定切实措施加以改正。同时,要求相关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完成调查处理并公开处理结果,将处理结果上报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抽检不合格产品

( 编辑:牛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