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市场监管局公布“第三批违法案例”:石家庄沛慈大药房哄抬价格被罚10001.1元

中国网财经

2020-02-10 09:52

  中国网财经2月10日讯 昨日,石家庄市市场监管局公布疫情防控期间第三批违法案例,其中石家庄沛慈大药房有限公司因哄抬价格被罚没款合计10001.1元。

  公告显示,2020年2月1日,根据群众举报,新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石家庄沛慈大药房有限公司销售“84”消毒液的情况进行检查。经查,该药房于2020年1月30日和31日,以单价39元/桶销售“84”消毒液,实际进价为6.86元/桶。

  该行为违反了《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查处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的指导意见》的规定,构成《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哄抬价格的违法行为,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六条的规定,遂责令石家庄沛慈大药房有限公司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并作出没收违法所得,罚款5倍,罚没款合计10001.1元的行政处罚。

( 编辑:张润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