睿安特盾构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信息被股转公司警示

千龙新闻网

2018-01-02 13:49

  近日,全国股转公司发布股转系统发【2017】1685号监管公告,重庆睿安特盾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因为关联方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时任睿安特董事长王彬及时任睿安特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贾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经查,睿安特在申请挂牌过程中存在以下违规事实:睿安特于 2015 年 9 月 24 日提交挂牌申报材料,2015 年 11月 26 日领取挂牌同意函,2015 年 12 月 7 日完成挂牌。2015 年 3 月,公司违规为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重庆大安型钢结构工程有限公司的 1000 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2015 年 9月,公司违规为控股股东重庆睿安特科技集团有限公司的 950万元借款提供保证担保。

  上述事实已构成关联交易,但睿安特未在《公开转让说明书》等披露文件中予以披露。上述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1.5 条、《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开转让说明书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第 27 条和第 34 条。

  对睿安特上述违规行为,时任董事长王彬、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贾春梅负有主要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第 6.1 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对重庆睿安特盾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对重庆睿安特盾构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王彬、时任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贾春梅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编辑:段思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