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联公司违规占用资金 金利达及2责任人收股转公司警示函

千龙新闻网

2018-01-24 16:40

  近日,无锡金利达生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利达)及相关责任主体因关联公司违规占用公司资金,被全国股转公司出具了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书(股转系统发[2017]1724号)。

  决定书显示,2016年9月至11月,金利达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绍华控制的公司江阴市金利达堤坡防护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江阴金利达)累计占用公司资金合计39.87万元;2017年1月至7月,累计占用公司资金合计499万元。上述占用累计538.87万元,占公司2016年期末净资产的27.29%。截至2017年7月,占用资金已全部归还。

  全国股转公司指出,上述行为构成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六条第十五款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关联方占用资金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4.1.4条的规定。挂牌公司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股东占用公司资金违反了《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业务规则》第1.4条的规定,同时未及时披露占用资金的情况违反了《信息披露细则》第四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

  此外,金利达董事长、财务总监对以上资金占用负有相应责任,董事会秘书未及时披露上述重大事项,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业务规则》第1.5条的规定。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全国股转公司根据《业务规则》第6.1条、《信息披露细则》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决定对金利达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张绍华;时任董事会秘书、董事、财务总监李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 编辑:王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