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立思辰副总经理收深交所监管函

千龙新闻网

2018-07-16 09:30

  深交所网站16日公布了关于对北京立思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简称“立思辰”)副总经理韩雪的监管函(创业板监管函【2018】第 67 号)。

  监管函显示,韩雪作为立思辰副总经理,于 2018 年 7 月 9 日通过集中竞价买入立思辰股票 19,500 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 22.97 万元。立思辰于 2018 年 7 月 10 日披露《2018 年半年度业绩预告》,韩雪的上述交易行为发生在该公司业绩预告披露前十日内,构成了敏感期买卖公司股票。

  深交所指出,韩雪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18年修订)》第 1.4 条、第 3.1.11 条和《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 年修订)》第 3.8.17 条的规定。对此,深交所要求其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 编辑:李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