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华所被责令暂停承接新证券业务

中国证券报

2019-11-22 07:20

  11月20日,财政部、证监会发布《关于责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并限期整改的通知》,众华所因在执行审计业务过程中未能勤勉尽责,同一年内受到证监会两次行政处罚,财政部、证监会决定责令众华所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继利安达所、瑞华所、立信所之后,众华所成为第四家被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专家表示,强化质量管理才能有效防范风险,中介机构需归位尽责当好“看门人”。

   提出三项整改要求

  众华所受到的两次行政处罚,涉及此前备受市场关注的雅百特案和圣莱达案。业内人士指出,众华所在一年之内两次被处罚,表明会计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质量控制体系存在重大缺陷,难以有效防范重大执业风险,严重影响了事务所的执业质量。

  《整改通知》对众华所提出的要求有三个:一是责令众华所自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2019年10月28日)起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二是自第二次行政处罚之日起,众华所应根据向财政部、证监会提交的书面整改计划,于两个月内完成整改并提交整改报告;三是在整改和接受核查期间,众华所首席合伙人、审计业务主管合伙人、质量控制主管合伙人和相关签字注册会计师不得离职、办理退伙或转所手续。众华所整改完成后,财政部、证监会将对其整改情况进行核查,根据核查情况做出是否允许众华所恢复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决定。

  “解禁”时间仍待观察

  备受关注的是,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期间,会计师事务所不能承接包括上市公司、拟IPO公司等在内的新的年报审计等证券业务。此前的瑞华所、立信所由于审计业务规模较大,上市公司客户家数较多,均受到了较大影响。

  据了解,众华所2018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有59家,如上市公司未在2019年10月28日前召开股东大会聘用众华所为2019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师,则在众华所被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期间,上市公司无法继续聘用众华所。

  业内人士指出,从此前被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的情况来看,利安达所实际暂停承接新的证券业务6个多月,瑞华所和立信所均为3个月左右。众华所此次能否“解禁”、何时“解禁”,仍待观察。

  中介机构需发挥监督作用

  今年以来,以会计师事务所为代表的中介机构屡碰红线。业内人士指出,中介机构需归位尽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中国银河证券首席经济学家刘锋建议,中介机构要当好资本市场“看门人”,建立针对中介机构的激励相容机制,加强考核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需出具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

  华泰联合证券投行管委会委员、董事总经理张雷此前在接受中国证券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科创板试点注册制下,注册审核机构通过开展中介机构执业质量评价、完善诚信公示制度,督促中介机构重视声誉和执业风险,提高执业质量,全方面、大力度推动中介机构归位尽责。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 作者: 昝秀丽    编辑:罗伯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