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沪科资产重组 投服中心提出三方面问题

中国证券报

2017-12-06 07:39

  12月5日,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简称“投服中心”)参加了*ST沪科重大资产重组媒体说明会,就上市公司未来持续经营能力、交易不确定性和职工安置经济补偿安排三方面事项提出问询。

  持续经营能力如何

  投服中心指出,*ST沪科重组草案披露,上市公司目前主营业务为钢材制品加工制造及商品贸易,本次交易通过剥离钢材制品加工制造业务,以提高上市公司盈利能力。上市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主营业务构成显示,钢材制品加工制造业务的营业收入分别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72.43%、37.1%、77.16%,钢材业务的当期毛利率分别为10.14%、4.25%、3.46%,而上市公司商品流通业务的当期毛利率分别为0.42%、0.78%、0.70%。上市公司主要从事商品贸易的上海益选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15年、2016年、2017年上半年的净利润分别为-42.81万元、14.23万元、-62.67万元,商品贸易业务的盈利能力较弱。同时,上市公司最近两年的年度报告均显示,上市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是其在钢材制品加工业务上的业内知名度与品牌基础。

  投服中心关注,本次剥离其长期从事的且是其核心竞争力的钢材制品加工制造业务后,如何保障上市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并扭转商品贸易业务低毛利率、亏损的状态?此外,在业务剥离完成后,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将变成商品贸易,投服中心质疑,上市公司商品贸易业务是否具有长期稳定的客户和供应商,其具体业务模式是怎样的,是否具有可持续性?

  交易是否具有不确定性

  草案显示,本次交易对方昆明新能源拟以现金形式收购标的资产,收购资金来源于昆明新能源自有及自筹资金。

  投服中心要求昆明新能源说明目前自有资金和收购资金的缺口为多少,缺口资金的筹集情况如何?如果收购资金无法按时支付,是否会影响标的资产的交割?如果标的资产未能在2017年12月31日前交割,是否会导致上市公司被暂停上市?

  职工安置方案中

  经济补偿如何安排

  草案披露,本次交易涉及职工安置,但并未说明上市公司及上海异钢拟解除部分员工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的承担方。如果经济补偿最终均由上市公司承担,将减少上市公司的净利润,对投资者权益产生不利影响。投服中心要求上市公司说明本次解除劳动关系涉及的经济补偿总额及其最终承担方。

( 作者:    编辑:曹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