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保千被债权人申请重整 董事会:为缓危机提供契机

中国经济网

2018-06-09 07:30

  *ST保千(600074)的危难还没过去,这家曾经年赚8亿的公司,如今面临被重整的风险。

  6月8日晚间,*ST保千公告称,公司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重整申请书》及相关材料,该材料的申请人是深圳市嘉实商业保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实公司”)。

  嘉实公司以*ST保千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存在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风险为由,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进行重整。

  无力偿还欠款

  据了解,嘉实公司与*ST保千于2017年5月16日签署《票据资产转让合同》,受让其持有的商业承兑汇票,*ST保千作为出票人进行了承兑,表示到期无条件付款。

  2017年11月16日,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嘉实公司向*ST保千多次提示付款,公司都未能足额履行付款责任。

  嘉实公司随后向深圳前海合作区人民法院提起票据追索权诉讼,后来二者达成和解,前海法院要求*ST保千在今年3月19日前向嘉实公司偿还第一期欠款900万元,并与9月19日前偿还剩余所有欠款本金和利息。

  但最终到了第一期规定还款的日期,*ST保千表示无力偿还相关欠款。

  *ST保千称,目前公司尚未收到法院对嘉实公司申请公司重整事项的裁定书,该申请能否被法院受理,以及公司是否进入重整程序尚具有重大不确定性。

  董事会:为缓解公司危机提供良好契机

  截至2017年末,*ST保千净资产为-37.92亿元,已经资不抵债,另外,公司称“目前公司资产的流动性较差,难以支付到期债务”,如果公司今年无法实现扭亏为盈,并扭转资不抵债的局面,确保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将暂停上市,公司将面对更加不利的局面。

  *ST保千董事会表示,重整程序以挽救债务人企业,保留债务人法人主体资格和恢复持续盈利能力为目标,债权人申请公司进行重整为妥善化解公司目前的危机风险提供了一个良好的契机,在法院受理审查案件期间,公司将配合法院对公司的重整可行性进行积极的研究和论证。

  公司将在平衡保护各方合法权益的前提下,积极与各方共同论证通过延期清偿、降低利息、豁免债务、以股抵债等各种方式解决债务问题的可能性,同时将积极争取控股股东的支持,实现重整工作的顺利推进。

  最终的方案将以管理人提交法院及债权人会议的重整计划草案为准。

  据光大证券固收研究团队统计,2007年6月至2017年10月期间,发生破产重整的上市公司达49家,各公司重整耗时各异,最短完成的不到4个月,而最长的耗费了4年多。

  企业资不抵债进入破产程序通常有三种结果:和解、破产重整或者破产清算。对比破产清算,破产重整能够更大力度、更广层面保护债权人、股东及其他相关权益人的权利,破产重整状态下的债权清偿率通常高于破产清算。

  顺利完成重整,必须经过如下几个步骤:1、申请重整(可由债务人或债权人提出);2、法院受理重整申请,裁定准许公司进行重整;3、制定重整计划,由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后,提交法院裁定批准计划;4、计划批准后,重整计划需按期执行完毕,提请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收到法院批准重整计划执行完毕的民事裁定书后,才算重整顺利完成。

( 编辑:张明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