茅台集团设营销公司事件升级 贵州茅台收监管函

中国证券报

2019-05-09 07:43

  贵州茅台(600519)5月7日深夜披露公告,公司收到上交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监管工作函,要求公司就茅台集团成立营销公司一事做出相关说明。

  首先,上交所指出,投资者关注,控股股东成立营销公司并全资控股情况下,是否拟全盘直销经营上市公司的茅台酒配额,是否可能形成金额较大的关联交易。要求贵州茅台控股股东说明在集团层面成立营销公司的主要考虑、拟开展的商业活动及具体经营模式、是否有经营上市公司茅台酒的计划。

  其次,要求公司控股股东说明是否已就茅台酒销售有关事项与上市公司进行沟通洽谈,是否已形成相应方案计划。如是,请说明具体安排。

  还有,贵州茅台营销网络布局正经历调整,经销商数量有所削减。上交所要求说明,贵州茅台营销渠道建设的具体规划安排,以及本次控股股东成立营销公司与公司前述“营销体制调整”之间的关系;并区分集团营销渠道、公司自身直销渠道和经销商渠道等,明确未来年度内公司对茅台酒各类销售渠道投放的计划。

  最后,上交所要求公司说明与集团营销公司之间是否可能新增关联交易,以及需相应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如是,需进一步披露交易类型、预计交易量、交易金额、定价原则和依据、与第三方客户之间交易定价的差异(如有)及原因,并审慎评估新增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经营与业绩的影响。

  据了解,五一小长假后的第一个工作日,贵州茅台集团营销有限公司揭牌成立。新设立的集团营销公司是茅台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将重在“用好增量、管好存量、加强管控、统筹市场”,构建顺应发展要求的营销体系。

  不过,此事引发市场诸多猜测,比如有观点认为贵州茅台此举有输送利益之嫌。在此背景下,5月7日,贵州茅台股价再度下挫,跌破900元大关,收于890元。4月30日,贵州茅台的收盘价高达974元。短短两个交易日,总市值蒸发了1055亿元。

( 作者:吴科任   编辑:张倩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