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远气体“小目标”实现不容易

中国经济网

2019-08-19 07:10

  “定下一个小目标,比如在2020年先销售十个亿。”

  定下这个目标的不是别人,正是近日在证监会更新了申报稿的和远气体。

  企业有雄心壮志是好事,但把目标变为承诺,恐怕就是另一回事。

  近日,和远气体(全称“湖北和远气体股份有限公司”)更新的申报稿显示,其近来营业收入增速明显放缓,这令人怀疑,它能否在不到两年的时间内实现定下的“小目标”。

  “必将实现”的目标

  据了解,和远气体主要从事各类气体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服务以及工业尾气回收循环利用。公司气体产品按种类可分为医用氧气、工业氧气、氮气等多种气体,主要满足化工、食品能源、照明等基础行业和光伏、通信、电子、医疗等新兴产业对气体和清洁能源的需求。

  打开和远气体的官网,引入眼帘的就是一则长达7分16秒的宣传片,介绍了和远气体的业务范围、历史回顾、未来展望等,配上恢弘的背景音乐颇为打动人心。

  正是在这部宣传片中,和远气体声称:“公司到2020年必将实现10亿元的销售。”

  那么,这个“必将实现”的目标实行的怎么样了?

  2018年9月,和远气体向证监会报送首份申报稿,2015年至2017年的营业收入分别为3.04亿元、4.06亿元、5.75亿元,其年复合增长率为37.53%。

  如果和远气体保持这个业绩增长速度,在2019年便能提前达成目标。

  但想象与现实时常会有差别。和远气体于2019年8月更新的申报稿显示,其营业收入增速猛降。

  和远气体2018年实现营业收入6.25亿元,增速从此前的37.53%降至8.59%,以此增速预计,公司2020年的营业收入才7.34亿元。另外,和远气体2019年上半年营业收入为3.19亿元,同比增速仅为7.89%。

  从销售区域来看,2016年至2018年以及2019年上半年,和远气体大多数的销售收入来自湖北,分别为95.34%、93.91%、91.48%和92.28%,其占比最低值也有91.48%。

  对此,和远气体在申报稿中表示,公司向其他地区扩张的战略可能无法完全复制湖北省市场的成功经验,会受到当地各种因素的制约,存在市场开拓不能达到预期的风险。

  对于以目前的销售情况,公司是否担心收入无法在2020年达到10亿元,记者向和远气体进行了询问,截至发稿尚未收到回复。

  针对和远气体在官网宣传中的这一表述,有律师向《国际金融报》记者表示或会涉嫌虚假宣传。

  北京志霖律师事务所副主任赵占领表示,这种行为属于虚假宣传,应该由市场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及处罚。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王建新律师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其认为,从法律上讲,这点宣传应属于单方承诺,若未达到(宣传的10亿元销售收入),则属于违约,某种意义上也涉嫌虚假宣传。

  也有知名律师认为,(即使未达到目标),企业可能也不会受到处罚,理由是“不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不属于正式发布的信息”,企业是在打擦边球。

  合规监管专家律师董毅智表示,因为和远气体不是上市公司,这种宣传不能看作业绩承诺。但从合规的角度来看,作为一个拟上市公司,应该按照上市公司的要求,慎重考虑这种官网上的宣传。

  涉多起行政处罚

  除营业收入的增速明显放缓,相比此前披露的信息,和远气体此次更新的申报稿显示,公司收到的罚单再添一项,其安全问题仍未得到妥善解决。

  和远气体首份申报稿显示,公司近年来共有五起行政处罚。

  2015年10月13日,和远气体聘请外部人员在非生产区进行维修施工,发生2人窒息死亡的安全事故。同日,公司员工在寻找和实施救援的过程中,1人意外溺亡。

  浠水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对和远气体全资子公司浠水蓝天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罚款49万元,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一是存在违反安全生产相关规定,未聘请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改造设计氮气排放系统,而是由公司员工焦文艺自行设计改造,且事后未进行安全风险评估,未申请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二是危险作业区域液氧储罐基础槽入口处未设置警戒线;三是对外包项目施工人员未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行为,从而导致窒息事故的发生。

  2015年5月,武汉市蔡甸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对全资子公司武汉天赐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及5.6万元罚款,主要涉及的处罚事由为:武汉天赐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进行充装。

  2015年6月,和远气体的猇亭分公司未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就擅自投入生产,被宜昌市猇亭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责令停业停产整顿后,未按要求停产停业整顿,被罚款1万元。

  2015年9月,宜昌市公安局猇亭区分局消防大队在和远气体的猇亭分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综合楼内疏散通道未设置疏散照明,罚款5100元。

  2016年4月,西塞山区安监局执法人员对远气体全资子公司黄石和远进行现场复查时,发现仍然存在外销单位司乘人员和押运员私自上车没有穿防护鞋的情况并没有整改,罚款500元。

  需要指出的是,上述行政处罚均涉及安全层面。此次更新申报稿中披露,近一年左右,和远气体全资子公司黄石和远因无充装资质非法充装液氧气瓶,被罚款2万元,并没收违法所得8000元。

  这也意味着,和远气体仍然存在安全生产的风险。

( 作者:记者 邹煦晨   编辑:王晨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