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
2019-12-20 08:29
2019年12月10日,浙江大东南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大东南股份,股票简称:*ST东南,股票代码002263)公告收到浙江证监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浙处罚字【2019】7 号),浙江证监局拟对其作出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措施。
浙江证监局查明,大东南股份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一、大东南股份未按期披露定期报告。二、大东南股份存在资金被占用未如实披露行为。三、大东南股份存在对外担保未如实披露行为。四、大东南股份存在共同借款未如实披露行为。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浙江证监局拟对大东南股份处以60万元罚款的处分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正在征集受损股民的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丁冬霞律师认为,*ST东南的违法行为给投资者造成巨大损失,虽然已经是顶格处罚,但这种处罚对违法公司不能达到实际的惩治效果。根据上述违法事实以及相关法律规定,暂定在2017年4月27日至2019年5月10日之间买入该股票,并在2019年5月10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要求大东南股份承担赔偿责任,符合条件的投资者可以通过联系17512556768咨询并登记,宝盈律师将积极协助受损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
丁冬霞进一步解读说,投资者以个人身份起诉上市公司违法行为,存在诉讼成本高、诉讼周期长、举证难等问题,难以在短期内取得判决结果。走集体诉讼的路径,能节省诉讼成本、缩短诉讼周期,更快实现赔付到位。
又见信披违规“三宗罪” 辉丰股份收江苏证监局预罚单
2019年12月3日,江苏辉丰生物农业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简称:辉丰股份,股票代码:002496)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江苏监管局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苏证监罚字[2019]7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辉丰股份涉及虚增营收、隐瞒环保处罚、高管被刑拘披露不准确等三项信披违规事项。辉丰股份在2016年和2017年多个定期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收入,同时,辉丰股份隐瞒名下子公司在2016年和2017年上半年因涉及环保违法行为被多次行政处罚的情况。针对上述违法行为,江苏证监局拟决定,对辉丰股份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并对其他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罚。
北京市宝盈(南京)律师事务所丁冬霞律师认为,暂定在2017年4月26日至2018年4月24日期间买入,并在2018年4月25日之后卖出或仍持有的受损投资者可以准备维权材料,致电17512556768咨询并登记。
( 作者:杨文 编辑:赵金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