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致激光IPO:曾因产品不合规受罚 挂牌新三板期间收警示函

中国网财经

2017-07-11 08:50

  中国网财经7月11日讯 武汉奇致激光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奇致激光”)7日在证监会网站披露了招股书,公司拟于深交所创业板公开发行不超过2000万股,发行后总股本不超过8000万股,计划募集资金2.87亿元,拟用于奇致激光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一期)、研发中心升级建设、营销服务网络及信息化系统升级建设。据了解,奇致激光此次IPO的保荐机构为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

  资料显示,奇致激光主要从事激光和其他光电类医疗及美容设备研发、生产、销售和代理,主要产品包括面向美容和泌尿外科等领域的激光和其他光电类医疗及美容设备。2014-2016年,奇致激光分别实现营收1.16亿元、1.42亿元、1.69亿元,同期净利润分别为1756.00万元、2588.48万元、3001.42万元。

  据了解,奇致激光美容设备和泌尿设备分为自产产品和代理产品两种情况。2014-2016年,美容和泌尿设备中代理产品收入分别为6229.48万元、6681.01万元、6688.31万元,占美容和泌尿设备收入的比例分别为66.09%、55.90%、46.96%。尽管代理产品销售占比逐年下降,但依然是公司重要业务。奇致激光提示,如果公司未来由于市场竞争或者渠道限制等因素,不能取得新产品代理权或丧失现有产品代理权,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招股书显示,2014-2016年各年末,奇致激光应收账款账面余额分别为2112.89万元、2388.31万元、3364.70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8.26%、16.83%、19.88%,奇致激光提示,若医疗美容服务市场出现市场变化或客户出现经营恶化导致应收账款回收存在困难,公司将面临一定的坏账损失风险。

  从产品质量来看,奇致激光因生产不符合标准规定医疗器械,于2014年3月24日被武汉市食药监局警告,责令停止生产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并处罚款10000元。

  股权结构方面,武汉泽奇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奇科技”)持有奇致激光41.67%的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奇致激光董事长兼总经理彭国红持有泽奇科技71.59%的股权,为控股股东,同时直接持有奇致激光4.17%的股份,合计持有奇致激光45.83%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资料显示,2015年7月24日,奇致激光正式挂牌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的方式。2017年1月公司进入上市辅导阶段。在挂牌新三板期间,奇致激光曾被监管部门采取监管措施。2016年9月13日,奇致激光因关联交易信息披露不完整,被湖北证监局出具警示函,并约谈董事长彭国红和董秘,同时要求二人递交书面承诺。

( 编辑:王雪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