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券质押式回购风控指引发布 “管券”“管人”齐头并进

中国网财经

2016-12-09 17:39

  中国网财经12月9日讯 近日,中国结算同上交易所、深交易发布实施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结算风险控制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业内认为,本次《指引》的出台,是完善交易所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的系列重要举措之一,意在进一步完善交易所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

  据中国结算介绍,该《指引》旨在引导参与债券质押式回购的证券公司、托管银行等参与机构加强对投资者的风险管理,进一步明确投资者准入和标准券使用率、回购杠杆、入库集中度等风控指标要求,构建从投资者、参与机构到交易、结算机构全方位、立体有效的债券回购风险管理体系。

  多方着手 完善债券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

  2015年底以来,中国结算从多个方面持续加强和完善债券质押式回购风险管理工作,主要包括建立并推进质押券折算率动态调整工作;新修订出台了《标准券折算率(值)管理办法》和《质押式回购资格准入标准及标准券折扣系数取值业务指引》;引入第三方债券估值。

  上述风险管理措施主要着力于改善和加强质押券风险管理,实现对质押券信用风险、价格风险、流动性风险、集中度风险等的精细化管理,在促进抑制和降低回购杠杆、优化质押券入库结构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达到了扶优限劣、精细管理,防范系统性风险的目的。

  “管券”加“管人” 明确风控管理要求

  担保品管理和回购融资主体管理是债券回购风险管理中两个不可或缺的重要方面。在上述“管券”措施之外,有必要进一步加强回购融资主体、参与机构方面的“管人”措施,着力解决参与机构自身风控管理制度不健全,对客户的风控管理较为薄弱,管理措施与手段较为缺乏,以及质押式回购业务风控指标体系不健全等问题。

  针对上述问题,三方制定的《指引》按照经纪、托管、自营三种交易结算模式,分别对各交易参与人、结算参与人以及融资主体开展融资回购业务,提出了明确的风控管理要求。

  兼顾管理和市场 促进长远健康发展

  在《指引》起草过程中,中国结算同上交所、深交所深入开展了市场调研,对相关风控指标的制定进行了数据测算,既兼顾了适度从严风险管理的需要,也兼顾了市场的可承受力和接受度。

  自9月9日公开征求意见以来,市场各方总体认可《指引》的相关规定,认为《指引》有利于引导参与机构建立健全风控体系,促进市场长远健康发展。对于市场主体提出的合理建议和意见,两所一司也进行了积极吸收采纳。

  根据市场意见,在实施安排上,《指引》针对不同的风控规定为市场预留了不同的过渡期安排,并且在发布通知中进行了明确。下一步,两所一司还将组织市场做好各项《指引》落实工作,开展市场培训,指导参与机构深入理解和全面实施《指引》。

( 编辑:董文博 )